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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置沿革 吴忠历史渊源流长,公元前2.5万年左右,先民就在这里劳动、生息。秦时于今盐池县境内首设昫衍县,大约辖原银南地区全境。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境内设富平县,为宁夏平原最早设置的县。此后分别置灵州、回乐等县郡。清朝置宁朔县,县署治小坝堡;置平远县,县署下马关。民国二年(1913)成立盐池县,隶朔方道。1936年3月,成立盐池县苏维埃政府和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949年9月吴忠全境解放,成立吴忠堡市,由宁夏省直辖;11月缩编为吴忠镇,归灵武县管辖。同年9月,同心县成立。1950年10月吴忠镇正式改为吴忠市,宁夏省直辖。1953年4月至1958年10月设立吴忠回族自治州,辖吴忠、金积、灵武、同心、盐池。1960年,撤宁朔县改名为青铜峡市...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原银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2年,1998年9月随撤地设市更名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549号。全院现有政法编制9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8%。设有刑事第一、第二,民事第一、第二、第三,立案执行,审判监督,行政共8个审判团队;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6个综合部门,辖区有利通区人民法院、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盐池县人民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共5个基层法院。 近年来,吴忠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高院主题工作和“113+X”整体工作思路,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持续推进司法改革,紧抓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吴忠中院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被授予全国...

 
利通区人民法院位于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东。1949年9月,金积、灵武、吴忠解放,同年12月成立吴忠堡人民法院(隶属于灵武管辖)。1950年1月金积县法院成立。1960年4月金积县法院和吴忠法院合并,成立吴忠法院,1974年元月正式成立吴忠县人民法院。1988年5月改为利通区人民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干警113名。有56名审判员,35名书记员,3名速录员,13名法警,2名网管。根据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内设10个职能部门和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四个派出法庭。10个内设职能部门 分别是刑事审判庭、未成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四个派出法庭分别为:古城法庭、金银滩法庭、金积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利通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本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以及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他一审案件。同时,...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北部,全院现有核定编制92名,内设领导职数5人(院长1人,副院长3人,审委会专职委员1人),有党组成员7人,有审委会委员11人,内设政工科、纪检室、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小坝法庭、大坝法庭、瞿靖法庭、青镇法庭16个部门;现有法官31人,书记员21人,法警6人,工勤人员16人。
 
 
同心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月25日正式成立,内设职能部门17个,派出法庭4个。全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79名,地方事业编制3人,地方工勤编制3人。在岗的72名正式干警中,研究生学历2人,占2.80%;本科学历59人,占81.90%;大专学历11人,占15.30%。其中,正科级13人,副科级14人。现有法官46名,其中一线办案法官36名。近五年年均办数2077件。 近年来,同心法院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自治区高院“113557”总要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开展“深化管理年”等活动,创新开展生态移民巡回法庭、导诉服务、法官社区服务站、法官流动讲堂等多项亮点工作,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被自治区高院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吴忠市...
 
 
盐池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50年1月。目前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增加至74个,3个地方事业编制。共设13个职能部门:政工科、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庭、法警队、三个派出法庭(大水坑法庭、惠安堡法庭、高沙窝法庭)。 盐池法院工作亮点:组建了“夕阳红”调解队。结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和审判实践,于2011年5月份成立了由10名退休老干部组成的“夕阳红”调解队,重点主持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探索建立了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机制。实现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无缝对接,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选调法院34名优秀法官担任全县164个村(居)的党支部书记、主任助理,同时,聘请164名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职责是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制建设等。惠安堡人民法庭成为全市首个“示范法庭”。便民服务从细节抓起,在有限的办公场所内,专门设置当事人休息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更名,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其前身为红寺堡开发区法院,于2002年4月5日挂牌成立。现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太阳山人民法庭9个内设机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6名。现共有工作人员46名。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6名,平均年龄30岁,95%是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有17名同志具备法官资格。地方事业编制工人10名,大学本科学历占到60%,其余几名也在读法律本科,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优化、学历层次较高,为实现“人才兴院”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