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郭小娟)一个由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疯狂入户盗窃作案54起,流窜作案足迹遍布利通区、青铜峡、灵武、银川等地,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近日,这个犯罪团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利通区法院以盗窃罪对拾叶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
2017年5月至6月期间,拾叶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在凌晨时分作案,采取一人放哨,一人翻窗入室的方式实施盗窃,盗窃物品有现金、手机、手表、烟酒等。其中被告人拾叶某某入户盗窃次数达38起,盗窃物品总价值42045元。
针对案件中四名被告人患有身体疾病这一特殊情况,为确保庭审安全,法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到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相关病情的防治,并制定有效地庭审预案。开庭过程中,法庭密切注意各被告人的健康状况和情绪,掌握案件审理节奏。庭审结束后,法官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本案在案件受理后19日即审结,依法惩治了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